1.不向经销商收取加盟费、代理费、保证金及各种变相的押金,只收取货款。 2.试销商:只要首批购进货数量达到1 箱,即可试经销。同时保留优先签约权一个月。 3.县级经销商:只要首次进货量达到5箱以上(含5箱),即可一直垄断一个县级市场。 4.地区独家代理商:首批进货量达到10箱以上(含10箱),即可一直垄断一个地区级市场(含所在城市及所在城市管辖的所有区,县)。县级经销商和地区独家代理商签订经销、代理合同,自首批货款到账日始起,本公司不再向其经销代理的区域内以任何方式发展另外的经销、代理商。